吉财资环指〔2022〕1190号
颁布时间:2022-12-30 15:3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财政厅
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133号)及《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吉林函[2022]352号),经认真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保护恢复资金10101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本级支出: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
二、补助市县支出: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收入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