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会〔2023〕22号
颁布时间:2023-05-18 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2年度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做好2023-2025年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管理会计应用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23〕16号)精神和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内控报告主体责任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做好内控报告的组织、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将纳入2023年度市级部门和区级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主要包括内控报告的报送及时性、编报完整性、内容合理性、数据质量准确性、分析应用有效性以及内控案例报送质量情况等。
二、及时准确填报,扎实做好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请于2023年5月29日后,通过360等主流浏览器登录“上海财政网(网址:czj.sh.gov.cn)—首页—热点业务—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入口/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事项说明”,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编制《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各预算主管部门。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和审核,并编制《2022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不适宜通过网络报送的涉密部门,提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申请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可通过财政部网站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下载地址:http://kjs.mof.gov.cn/zaixianfuwu/ketishenbao/202304/t20230419_3879843.htm)。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编报要求,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2022年度所属单位信息与2021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应填写《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3年6月5日前发送至kjczw2019@163.com邮箱。
三、加大审核力度,认真开展内控报告自查工作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应当对照《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详见附件3),逐项对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对自查发现的异常数据应及时修正或说明。同时,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市级预算主管部门报送单位数大于等于15家的,应当至少抽查5家单位;报送单位数小于15家,大于等于2家的,应当至少抽查2家单位;报送单位数为1家的,则抽查1家单位。各区财政局根据本区报送户数及内控报告编报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市财政局将加大对各部门、各区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拟会同部分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进行抽样联合会审。
四、做好问题整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各区财政局应当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检查工作,同步开展对本区街镇政府部门资金、资产、资源内控管理建设实施调研(调研提纲详见附件4),重点聚焦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业务流程,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和问题整改,并填写《街镇政府部门资金、资产、资源内控管理调研问题清单》(详见附件5)。市财政局汇总整理各区财政局收集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规范问答,指导街镇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分析应用,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管理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应当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加大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的拓展应用,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管理,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管理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鼓励各预算主管部门聚焦重点行业、重大领域和重要项目,探索运用内部控制方法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等涉及财政资金项目的内控管理应用研究,健全财政资金管控体系,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六、按时汇总上报,挖掘整理内控报告典型案例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安全保密前提下,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在网络平台报送汇总报告(电子版),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同时,将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内控管理调研问题清单(仅各区财政局报送,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kjczw2019@163.com邮箱。汇总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内控管理调研问题清单应当加盖公章。采用单机版软件报送的部门应当将从单机版填报软件中导出的各单位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以及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1704室)。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要积极选取有代表性的行业类别,认真组织相关单位挖掘整理具有良好理论基础、应用效果较好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按照统一的案例格式(案例背景、总体思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经验总结等)撰写并通过编报系统上报,案例材料应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市财政局将择优选取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并通过案例汇编、工作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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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