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会〔2023〕7号
颁布时间:2023-02-24 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李丽(110003950007)。
三、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201号。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