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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沪财会〔2023〕7号

颁布时间:2023-02-24 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李丽(110003950007)。

三、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201号。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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