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会〔2022〕2号
颁布时间:2022-01-19 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赵志新(220100541234)。
三、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8188号8幢。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