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农〔2021〕52号
颁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青浦、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市水务部门历年工程尾款清算要求,现将2018年及以前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分配下达你区(详见附表),纳入2021年市与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各 区 | 下达资金数(万元) |
闵行区 | 318.5 |
嘉定区 | 471.8 |
宝山区 | 552.6 |
奉贤区 | 103.2 |
松江区 | -1413.6 |
青浦区 | -1116 |
崇明区 | 763 |
合 计 | -3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