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2-10-26 09:46 发文单位:金融监管处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设区市贴近市场的优势,激发农业保险市场活力,10月24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34号),拟从2023年起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交由各设区市组织遴选。各设区市应按照保障服务、适度竞争、风险分散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遴选标的,结合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做好本地区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