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金〔2021〕260号
颁布时间:2021-04-16 15:48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有关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及《研究推进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工作》(2018年第118号专题会议纪要)等规定,现核定你市2020年4季度企业直接融资奖励资金以及2020年3、4季度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等省级财政金融政策兑现资金(见附件),从我厅下达的省级财政金融专项资金中列支。
请你局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将省级奖励资金拨付至有关县(市、区)财政局、金融机构和企业,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4季度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2.2020年3、4季度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