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资函〔2020〕132号
颁布时间:2020-05-25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
你委《关于商请同意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废处置X光机等物资设备的函》(皖卫函〔2020〕2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的折旧年限,鉴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966台(件)医疗设备类、通用设备和家具类资产(账面原值合计656.2493万元),无维修和使用价值,结合医院党委会决议书精神,同意对上述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上述医疗设备类资产的报废处置,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处置;对属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资产,要认真填写《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移交清单》后,交由定点处置企业进行处理。
三、请你委督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工作完成后按规定报省财政厅备案。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处置资产的函 | ||
资产占有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卫健委 |
审批部门 | 省财政厅 | 批复文件 名称 | 皖财资函〔2020〕132号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财资〔2009〕392号、皖财资〔2009〕329号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医疗设备类资产 资产所在地:安徽合肥 账面原值656.2493万元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