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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

皖财教〔2020〕459号

颁布时间:2020-05-28 08:42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如期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0〕41号)精神,现就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重点督办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投入保障力度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聚焦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地区,坚持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保证投入力度不减,科学统筹中央、省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重点督办地区倾斜,并防止提标扩面倾向。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相关教育扶持政策要保持稳定,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取得的成果,防止反弹。要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预算,保障“两免一补”、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信息维护,加强教育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密切跟踪检查重点督办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重点关注中央、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发现问题、督促纠偏整改。

三、落实市县主体责任

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教育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财政扶贫政策研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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