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金〔2021〕28号
颁布时间:2021-06-02 18:11 发文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各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林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发展中心,有关保险公司: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文件精神,我省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省级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公开遴选、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共确定9家省级保险分支机构入选我省(不含青岛)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名单,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遴选结果公布如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各市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指南的通知》(鲁财金〔2021〕13号)文件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承保机构遴选工作,遴选结果确定后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