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发〔2019〕188号
颁布时间:2019-12-30 08:57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为“三旧”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税收支持,推动“三旧”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写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11日
新闻发布会解读:《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新闻发布会现场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