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规范〔2021〕11号
颁布时间:2021-12-30 发文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30日
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由省教育厅负责。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我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军事院校除外)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第五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应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与学术规范、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结构规范性、格式规范性。毕业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学术规范性。
第六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依托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第七条 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我省所有本科层次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以下几种情况将加大抽取力度:
(一)对新增单位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抽检比例提高到2.5%。
(二)对上一年度产生问题较多的毕业论文的所属学位授予单位,抽检比例加大到2.5%。
(三)对上一年度产生问题较多的毕业论文的对应专业和导师,抽检比例加大到3%。
第八条 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
第九条 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十条 评议结束后,省教育厅向相关高校反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并抄送省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接受教育部相关部门对我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 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价要素
2.陕西省本科毕业设计抽检评价要素
附件1
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价要素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素 |
原创度与学术规范 | 在合理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范围内,体现原创度,遵守学术规范。论文提出的新见解、新方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
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 | 1.研究的理论意义、实用性; 2.选题新颖度、难易度及规范性; 3.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
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 | 1.论文体现的基础理论、基础概念是否正确; 2.论文体现的理论基础的扎实程度; 3.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专门知识的系统性; 4.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论据、结论等论文内容的质量。 |
论文结构规范性 | 1.论文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专业性以及逻辑的严密性; 2.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的合理性; 3.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结构完整。 |
论文格式规范性 | 1.术语、图表、数据、公式、标点符号、空格等因素合乎规范,无错别字; 2.引用标识的规范性; 3.书写格式及图表的规范。 |
附件2
陕西省本科毕业设计抽检评价要素
评价指标 | 评价要素 |
原创度 | 毕业设计作品应具备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作品的风格与形式语言方面具有一定的新颖之处。 |
选题规范性及选题现实意义 | 1.毕业设计作品题材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危害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 2.毕业设计选题新颖度及选题规范性; 3.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
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 | 毕业设计作品应体现教学大纲(培养方案)要求的技能,作品应反映出作者对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能够熟练掌握。 |
学术规范性 | 1.毕业设计报告必须紧密联系学生自身创作实践,是对毕业设计的理论或应用的原创性陈述; 2.毕业设计与相关工程规范的符合程度,体现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3.行文流畅,用词准确,格式规范,符合学术的一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