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信发〔2021〕55号
颁布时间:2021-02-23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3日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打造我省制造业竞争新优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 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 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
示范企业,指围绕核心制造业务在全面实施服务型制造发展模式中成效显著,服务型制造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起到较好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
示范项目,指围绕提升核心制造业务开展的产品及服务融合项目。项目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扩大市场占有率、推动企业创新等方面的成效突出,对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平台,指面向行业或区域的制造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知识管理、工业技术、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IT服务、工业互联网、工业云服务,以及人才培养、金融财税、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服务,围绕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完善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深化专业化分工、促进行业或区域发展的专业或综合服务平台。
第四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的认定管理工作。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的初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第二章 认定原则
第五条 强调成效。重点考察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方面的成效。申报主体应通过创新制造与服务融合业态,促进制造业务增长、服务收入提升、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及企业利润水平持续提升,形成制造与服务协同创造主营业务收入的新局面。
第六条 注重创新。重点考察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与产品创新等方面的举措,以及对服务型制造的推动作用。申报主体应将技术创新作为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根本动力,通过服务型制造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 鼓励融合。重点考察制造业企业以服务为纽带与产业链上下游的融合情况,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情况。申报主体应深入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以服务强制造,以制造带服务,以服务为纽带融合优化产业生态,实现协同共赢。
第三章 认定范围
第八条 工业设计服务。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创新设计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推广,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设计发展良好生态。
第九条 定制化服务。综合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第十条 供应链管理。支持制造业企业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第十一条 共享制造。积极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把生产制造各环节各领域分散闲置的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制造业企业开放专业人才、仓储物流、数据分析等服务能力,完善共享制造发展生态。
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认证机构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激光、大数据等新检测模式,提高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 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围绕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检修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 总集成总承包。鼓励制造业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 软件 平台 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展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探索开展战略和管理咨询服务。
第十五条 节能环保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逐步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服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节能系统建设运行等服务。继续发展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提供节能环保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开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合同水资源管理等新型环保服务。
第十六条 生产性金融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生产制造提供融资租赁、卖(买)方信贷、保险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务。支持领军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利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强化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开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第十七条 其他创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构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发展信息增值服务,探索和实践智能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制造业服务外包,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八条 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备健全的组织结构、持续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申报示范企业须正常经营3年以上,申报示范项目(平台)须正常经营2年以上。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的突出特色和示范推广潜力,服务型制造模式在行业内有明显核心竞争和持续增长能力,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认定范围所明确的领域和方向。
3.申报主体在近2年(申报示范企业为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环保或安全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成功拓展了服务业务,形成了系统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模式,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拥有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能够围绕核心能力在商业模式创新、产品服务系统融合、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商业模式、运营模式、内部管理模式,以及产品服务系统、市场竞争力等应具有一定优势地位和行业示范带动作用。企业近3年内实施服务型制造的项目不少于3个,且至少满足以下1项条件:
(1)企业近3年的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平均达到20%以上;
(2)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出了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新型服务业务,并使得服务业务对企业产品销售促进幅度近3年达到年平均20%以上;
(3)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近3年的利润比上年平均增长10%以上。
2.示范项目。申报项目应为制造业企业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的服务化转型项目,且已投入运营。申报主体必须为制造业企业,可为委托开展项目的甲方,也可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乙方。主要针对在某一细分业务活动上建立了完善的服务型制造项目,提供了系统的服务型制造活动,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促进技术创新和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成效突出。项目的实施单位(乙方)在本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模式辐射能力,对于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3.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平台应聚焦制造业发展,向制造业提供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或居间服务,促进市场分工和专业化能力发展,提高资源、能力、人才的供需匹配平衡,增强制造资源与能力共享水平,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增值,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专业服务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2)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通过平台提供的服务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销精准连接、高效畅通;
(3)具有完善的资源聚合机制、供需对接机制、服务过程管控机制和整合服务资源的能力,形成较完整的服务链;
(4)具备明确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形成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5)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符合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已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主体不再申报),均可向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认定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申报书并提供随附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诺书;
(三)申报主体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条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申报主体进行初审,严格按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报送文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主体的申报书(含随附材料,按申报主体单独装订,一式2份)等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二十一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推荐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和必要的现场查验,择优确定拟入选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项目 平台),认定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三条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布,并适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
第二十五条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的,省、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六条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申报主体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完成相关手续30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称号:
(一)申报主体自行要求撤销的;
(二)申报主体被依法终止的;
(三)申报主体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违法行为的;
(四)申报主体经营不善,不再符合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基本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因本《办法》二十七条第(三)款原因被撤销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称号的,由奖励单位同步收回奖励资金,企业或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认定。
第二十九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调整和撤销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予以公布。
第三十条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的培育管理和跟踪指导服务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1.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认定申报书
2.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申报汇总表
附件1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企业(项目 平台)认定
申 报 书
(20XX年版)
申报单位(盖章)
行业类别
申报类型□示范企业 □示范项目□示范平台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XX年 月 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表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申报主体名称,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细化至中类并注明分类代码,推荐单位为申报主体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申报书内容:申报书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其中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分别填写表1、表2和表3。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应的参考提纲。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填写要求和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各表项,并组织编写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含附件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书应编辑目录,并按目录所列顺序,对应页码以书本形式装订成册,不接受资料补充。
六、申报书请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一致)。电子版请根据所提供的模板进行编辑,其中申报书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楷体。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成册,装订平整,盖骑缝章,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或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将不予受理。
表1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
企业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址 | 成立日期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营业务 | |||||||
行业类别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 系 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从业 人员 | 员工总人数 (人) | 研发和设计人员 人数及比例(%) | 中高级职业资格人 员人数及比例(%) | 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人数及比例(%) | |||
人 | 人, % | 人, % | 人, % | ||||
注册商标名称 | 商标首次注册地及注册时间 | ||||||
核心产品简介(150字以内) | |||||||
二、经营管理状况 | |||||||
经营指标 | 20xx年 | 20xx年 | 20xx年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其中,综合服务收入(万元) |
主要的服务业务名称 及收入(万元) | |||||||||
税金总额(万元) | |||||||||
利润总额(万元) | |||||||||
净利润增长率(%) | |||||||||
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
服务对产品销售的促进率(%) | |||||||||
研发设计投入比例(%) | |||||||||
企业累计 获得专利 (项) | 发 明(项) | (需提供证明材料) | (需提供 证明材料) | (需提供 证明材料) | |||||
实用新型(项) | |||||||||
外观设计(项) | |||||||||
三、主要申报内容 | |||||||||
申报企业已 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及示范称号 | |||||||||
申报企业正 在同期申报 的国家级、 省部级奖励 及示范称号 | |||||||||
本次申报服 务型制造示 范企业模式 (综合型方 向可多选) | □工业设计服务 □定制化服务 □供应链管理 □共享制造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集成总承包 □节能环保服务 □生产性金融服务 □其他创新模式(说明: )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书所有材料(含附件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本 单位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单位推荐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企业概况
1.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等。
2.核心产品关键性能、加工工艺、技术实力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在相关产业链中的地位及作用,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主要竞争对手及与之对比等情况。
3.企业在行业领域中的地位,研发创新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的制定情况。
二、开展服务型制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1.结合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典型模式,介绍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情况。
2.企业服务型制造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建立、组织构建、开展服务型制造的环境保障等)。
3.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的基础条件(软硬件设施条件、研发创新情况、已获得的省级以上立项计划、奖项等情况、合作单位情况、相关资质等)。
4.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服务型制造人才队伍建设。
5.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方面采取的措施、典型案例、示范性特征(针对申报模式)、近3个年度服务型制造相关投入、开展服务型制造项目名称(不少于3个)、实施过程内容、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主要做法
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典型模式,从经营战略、商业模式、主要的服务业务、服务型制造运营方式、信息平台、资源配置、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层面论述企业服务转型的主要思路、重要举措、转型成效。
四、经验总结
总结并提炼示范企业服务转型的示范经验。
五、今后的建设目标和规划情况
介绍企业今后3年乃至更长时间在服务型制造方面的发展思路,特别是结合申报的示范企业典型模式,说明下一步开展服务型制造的主要目标、关键举措和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附件
1.营业执照。
2.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个年度的申报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复印件;财务报告的附注等其他部分无需提供),复印件上须清晰显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章。未提供审计报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商标注册证书。
4.申报单位近3个年度信用审查报告(未提供信用审查报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近3个年度的综合服务收入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或申报单位财务部门统计的服务收入明细并盖申报单位公章)。
6.近3个年度有关服务型制造项目合同(不少于3个)、投入及成果、荣誉等佐证服务业务成效的材料复印件。
7.申报单位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包括姓名、学历、技术领域、工作部门、职称职务等。
8.申报单位近3个年度所获的国家级或省部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9.相关产品的技术水平评价证书(鉴定证书)、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证书清单及证明材料。
10.申报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表2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申报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委托单位(甲方) | ||||||||||||
实施单位(乙方) | ||||||||||||
所在行业类别 | 投资额度 | 万元 | ||||||||||
项目实施年限 | 年至 年 | |||||||||||
二、项目申报单位情况(□甲方 □乙方) | ||||||||||||
企业性质 | 主营业务 |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日期 | 行业类别 | |||||||||||
主营业务 |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手 机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从业人员 | 员工总人数(人) | 研发和设计人员人数及比例(%) | 中高级职业资格人 员人数及比例(%) | 本科以上学历人 员人数及比例(%) | ||||||||
人 | 人, % | 人, % | 人, % | |||||||||
上一年度生产经营状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
主要的服务业务名 称及收入(万元) | ||||||||||||
净利润增长率(%) | 研发设计投入占 收入比(%) | |||||||||||
服务收入占 总收入比例(%) | 服务对产品销售的促进率(%) | |||||||||||
本项目获得 或已被受理 专利情况 | 总数(项) | 其中 | ||||||||||
发明专利(项) | 实用新型(项) | 外观设计(项) | ||||||||||
三、合作方情况(□乙方 □甲方) |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万元 | 从业人数 |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上年度业务收入 | 万元 | ||||||||||
主要业绩 (200字以内) | ||||||||||||
四、主要申报内容 | ||||||||||||
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及成效 (150字以内) | ||||||||||||
项目已获得 的国家级、 省部级奖励 及示范称号 | ||||||||||||
项目正在同期 申报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及示范称号 | ||||||||||||
本次申报服务 型制造示范 项目模式 (单选) | □工业设计服务 □定制化服务 □供应链管理 □共享制造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全生命周期管理 □总集成总承包 □节能环保服务 □生产性金融服务 □其他创新模式(说明: )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含附件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单位推荐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项目概述
介绍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以及实施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比较,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分析项目实施对于相关单位在投入产出、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客户拓展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以及对目标产品市场的积极影响。
二、主要做法
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典型模式,向市场提供的主要服务业务,从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等方面论述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建设内容及实施效果。
三、经验总结
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典型模式,总结并提炼示范项目实施的示范经验。
四、今后的建设目标和规划情况
结合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典型模式,介绍项目实施下一步的主要目标、关键举措和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附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建设合同(仅限委托乙方建设的项目)等复印件。
3.项目验收、鉴定或其他形式的专家评价意见。
4.申报单位近2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无关的部分可不提供)。
5.本项目获得或已被受理专利复印件;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等证书复印件。
6.申报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表3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表
一、平台基本情况 | ||||||||||||||||
平台名称 | 网 址 | |||||||||||||||
运营主体 | 平台性质 | |||||||||||||||
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 |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人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注册资本 ____万元 | 主要投资方名称 | 性 质 | 投资比例(%) | |||||||||||||
二、申报类型 | ||||||||||||||||
□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 □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 | ||||||||||||||||
服务平台 业务简述 | ||||||||||||||||
服务平台 目标市场 | ||||||||||||||||
服务平台 业绩目标 | ||||||||||||||||
三、平台绩效 | ||||||||||||||||
上年末总资产 | 万元 | 服务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从业人数 | 人 | |||||||||||
研发和设计人员 人数及比例(%) | 人, % | 中高级职业资格人 员人数及比例(%) | 人, % | 本科以上学历人 员人数及比例(%) | 人, % | |||||||||||
经营指标 (申报年度的前2—3年) | 20xx年 | 20xx年 | 20xx年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其中:服务收入(万元)及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 % | , % | , % | |||||||||||||
资产总额(万元) | ||||||||||||||||
利润总额(万元) | ||||||||||||||||
上缴税金(万元) | ||||||||||||||||
服务企业户数(个) | ||||||||||||||||
四、平台运营业绩指标 | ||||||||||||||||
聚集供方企业户数(个) | 聚集需方企业户数(个) | |||||||||||||||
近12个月平均月度活跃供方企业增长率(%) | 近12个月平均月度活跃 需方企业增长率(%) | |||||||||||||||
近12个月平均月度活跃供方户数(个) | 近12个月平均月度活跃 需方户数(个) | |||||||||||||||
近12个月累计 交易笔数(笔) | 近12个月交易笔数月度 环比增长率平均值 | |||||||||||||||
近12个月平均月度 交易金额(万元) | 近12个月总交易 金额(万元) | |||||||||||||||
近12个月平均月度 交易金额增长率(%) | 近24个月平均年度 总交易金额增长率(%) | |||||||||||||||
五、服务典型制造业企业名单(选填5户) | ||||||||||||||||
序 号 | 服务企业 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服务内容简述 | 近12个月总交易金额(万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含附件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本 单位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单位推荐意见: 单 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平台概述
介绍平台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以及目前平台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等。
二、主要做法
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类型,说明平台在健全服务体系、推出新型服务业务、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的思路、典型服务流程、做法和成效。服务对象、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的地位。结合平台服务企业的案例,论述平台的核心服务能力,以及在提供服务后对本行业或本区域企业发展的影响。
三、经验总结
结合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类型,总结并提炼示范平台实施的示范经验,典型案例的介绍(含服务对象、主要服务内容及特点、服务流程、取得成效及其定量数据)。
四、今后的建设目标和规划情况
介绍平台今后3年乃至更长时间在服务型制造方面的发展思路,特别是结合所申报的示范平台类型,说明在下一步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方面的主要目标、思路方向、关键举措和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附件
1.营业执照(若无,请提供企业法人证书)。
2.平台近2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无关的部分可不提供)。
3.近2个年度服务收入明细及相关证明。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主要服务设备、仪器及软件清单,配套软件或系统的相关合同(复印件)。
6.主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学历、职称证明。
7.服务制造业企业客户名单及服务评价表。
8.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9.申报单位所获的国家、省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10.申报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2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 平台)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一、示范企业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示范模式 | 主要产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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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示范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示范模式 | 申报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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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三、示范平台 | ||||||
序号 | 平台名称 | 专业平台/区域平台 | 运营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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