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函〔2020〕692号
颁布时间:2021-01-02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制定了《智慧商店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就贯彻落实《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220号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官网http://ltfzs.mofcom.gov.cn/article/smzx/工作通知栏)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智慧商店建设在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认真学习领会《指南》要义,真正掌握其适用范围、建设原则、建设内容、通用要求和分业态专门要求以及各项技术指南内容内在联系,领会《指南》对于推动和指导商场、超市和便利店等实体零售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转型,更好发挥零售业在引导生产、吸纳就业、扩大消费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以更好地指导实际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开展。
二、抓好政策引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大力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场景数字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精准化建设投入,实现全渠道、全场景的系统感知、数据分析、智能决策和及时处理等功能。深入推动实体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优化流通渠道再造等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衔接,以更优商品、便高效率、更好体验和更美环境满足顾客便利消费、品质消费和服务消费需要。
三、深入宣传贯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渠道,抓好《指南》和智慧商店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良好氛围。要通过举办商务系统业务培训班、现场会和依托相关行业协会举办学习等方式,学习国内外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典型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以看得见、摸得着、学得来的方法,引导我省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真正成为智慧商店建设技术指南的引领者和受益者。
各地要及时总结智慧商店建设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并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本地《指南》实施进展及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有关情况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 系 人:高泽
联系电话:029-63913884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9月7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试点步行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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