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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省级经开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商函〔2020〕612号

颁布时间:2020-11-15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设区市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各省级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进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0〕44号),省级经开区要自觉承担“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使命责任,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发挥平台作用

省级经开区是对外开放和产业聚集的平台,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要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加大省际经济合作、吸引外资和外贸进出口工作力度,为全省“稳外贸、稳外资”作出应有贡献。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发展需要更多承接省市县经济管理事权,积极复制推广陕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要大力发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实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办事。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公平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竞相发展。

二、强化土地集约利用

当前,经开区可用土地偏紧是普遍现象,但个别经开区也存在土地长期闲置或利用率不高问题。要主动配合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摸清区内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区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利用。要强化单位土地引资和产出强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行“一区多园”运行模式、引导产业高效聚集。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入冬以来,是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期。要严格落实经开区规划环评要求,区内原有企业生产、排放、治污设施必须达到环保标准。坚决杜绝引进产能落后、污染环境项目,入区项目必须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努力营造经开区优美生态环境,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压实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新入区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评估,新危化企业原则上不进入经开区,原有危化企业的经开区,要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和防控措施。要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继续开展年度考评

近期,我厅将向省政府汇报2019年度省级经开区综合发展考评结果,并向经开区及所在地政府反馈,对考评末位的经开区进行约谈,对不参加考评的提出处理意见。同时,修订考评指标,增大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集约利用等指标考评数量和权重,以考评为导向,推动经开区加快发展。

六、及时上报主要经济数据表

为常态化反映省级经开区发展状况,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9月下旬,我厅印发了《关于在省级经开区开展主要经济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大部分经开区都能按时报送,但仍有个别经开区没有及时报送。请各市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及时督促经开区按时报送。

陕西省商务厅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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