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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财(综)发〔2019〕710号

颁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医疗  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稳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宁财综发〔2017〕834号),我们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1.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落实情况表

  2.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

U020191223368749386254.doc
U020191223368751024714.xls
U020191223368750487571.pdf
U020191223368749386254.doc
U020191223368750487571.pdf
U0201912233687510247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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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czt.nx.gov.cn/zwgk/zfxxgkml/cztwj/201912/t20191223_1899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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