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财贸〔2020〕1426号
颁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发文单位:财政厅
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春耕肥)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5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2020/2021年度重要物资储备贴息(春耕肥)资金,项目名称: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29。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9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具体承储企业和补贴金额见附件1。待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完成审核后再行清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市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市绩效目标及时分解到承储企业,做好你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请你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将预算分解下达,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附件: 1.提前下达2021年重要物资储备贴息(春耕肥)资金预算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