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财农〔2020〕1057号
颁布时间:2020年8月13日 发文单位: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办,有关盟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商请拨付2020年京蒙扶贫协作自治区统筹资金的函》以及《北京市扶贫支援办关于对2020年京蒙扶贫协作自治区统筹资金安排意见的复函》,现下达2020年第二批京蒙扶贫协作资金5229万元,专项用于消费扶贫、稳岗就业等项目,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北京市财政局已列支出,相关部门和地区不再列支出。
请相关部门和地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北京市扶贫支援办关于印发《京蒙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扶办发〔2020〕9号)规定,迅速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坚决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滞留现象,资金拨付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