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6-01 16:14 发文单位:安徽省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8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关于《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
2020年1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提升计划资金的管理原则、支持范围、分配方式、申报要求、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总体要求。加强和规范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需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我省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制定《管理办法》的总体考虑
起草《管理办法》,主要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58号)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我省教育发展情况,进一步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资金申报要求和时限、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关于《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安徽省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共有五部分二十一条。
第一部分为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阐述制定《安徽省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依据,以及提升计划资金的管理原则。
第二部分为第四条至第九条,明确提升计划资金的支持范围、管理职责分工以及分配方式。
第三部分为第十条至第十四条,主要强调提升计划资金的资金测算、申报要求、下达时限、支付方式和的原则要求。
第四部分为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明确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各职业院校在提升计划资金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财务管理、支付使用等环节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第五部分为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一条,确定管理办法解释主体及施行日期等。《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09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