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3-09-12 10:38:02 发文单位: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文物局
各市(州)财政局、文广旅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旅游文体局,各县(市)财政局、文广旅局(文物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保障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文物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