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粮指[2023]1110号
颁布时间:2023-11-21 14:47:50 发文单位:吉林省财政厅
近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601万元。为做好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省财政厅、省畜牧业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测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参照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原则,根据《吉林省统计年鉴》关于全省各县(市)过去三年年均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在国家已奖励的13个生猪调出大县外,接续排出大安市、永吉县、洮南市、乾安县、蛟河市、东丰县、磐石市、东辽县、梅河口市9个生猪调出主要县作为奖励对象,其中安排大安市91万元,永吉县80万元,洮南市79万元,乾安县73万元,蛟河市71万元,东丰县63万元,磐石市62万元,东辽县41万元,梅河口市41万元。
附件: 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表
2023年11月16日
吉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