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采购规〔2023〕1号
颁布时间:2023-11-30 15:06:14 发文单位:吉林省财政厅
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长春新区财政局、梅河新区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制定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序号 | 品 目 | 编 码 | 备 注 | ||||||
信息化设备 | |||||||||
1 | 服务器 | A02010104 | |||||||
2 | 台式计算机 | A02010105 | |||||||
3 | 便携式计算机 | A02010108 | |||||||
4 | 路由器 | A02010201 | |||||||
5 | 交换设备 | A02010202 | 包括以太网交换机等。 | ||||||
办公设备 | |||||||||
6 | 复印机 | A02020100 | |||||||
7 | 投影仪 | A02020200 |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 ||||||
8 | 多功能一体机 | A02020400 | 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入此,例如带有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 ||||||
9 | 触控一体机 | A02020800 | 包括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互动屏等。 | ||||||
10 | 打印机 | A02021000 | |||||||
11 | LED 显示屏 | A02021103 | |||||||
12 | 液晶显示器 | A02021104 | |||||||
13 | 扫描仪 | A02021118 | |||||||
14 | 碎纸机 | A02021301 | |||||||
车辆 | |||||||||
15 | 轿车 | A02030501 | |||||||
16 | 越野车 | A02030502 | |||||||
17 | 小型客车 | A02030503 | 车长小于 6000mm 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 ||||||
18 | 中型客车 | A02030504 | 车长小于 6000mm 且乘坐人数为10-19 人的载客汽车。 | ||||||
19 | 大型客车 | A02030505 | 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 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 人的载客汽车。 | ||||||
机械设备 | |||||||||
20 | 电梯 | A02051227 | 包括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等。 | ||||||
电气设备 | |||||||||
21 | 不间断电源 | A02061504 | 包括后备式不间断电源、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也称UPS。 | ||||||
22 | 空调机 | A02061804 | |||||||
家具和用具 | |||||||||
23 | 家具 | A05010000 | |||||||
办公用品 | |||||||||
24 | 复印纸 | A05040101 | 包括再生复印纸。 | ||||||
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 | |||||||||
25 | 基础软件 | A08060301 |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 | ||||||
26 | 支撑软件 | A08060302 | 包括需求分析软件、建模软件、集成开发环境、测试软件、开发管理软件、逆向工程软件和再工程软件等。 | ||||||
安全服务 | |||||||||
27 | 保安服务 | C05040300 | 指由安保人员提供的门卫、巡逻等一般性安全服务。 | ||||||
云计算服务 | |||||||||
28 | 云计算服务 | C16040000 | 指以云计算技术和模式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基础服务、平台服务、应用服务等。 | ||||||
电信服务 | |||||||||
29 | 网络接入服务 | C17010200 | 指通过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网络的连接服务。 | ||||||
保险服务 | |||||||||
30 | 财产保险服务 | C18040102 | 仅包括车辆保险服务。 | ||||||
鉴证服务 | |||||||||
31 | 资产评估服务 | C20020700 | 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 ||||||
物业管理服务 | |||||||||
32 | 物业管理服务 | C21040000 | 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住宅楼、公寓等物业的管理服务;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写字楼、单位办公楼等物业管理服务; ——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医院、学校等物业管理服务; ——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 ||||||
法律服务 | |||||||||
33 | 法律服务 | C23010000 | 法律鉴证和咨询除外。 | ||||||
审计服务 | |||||||||
34 | 审计服务 | C23030000 | 指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审查某机构的会计账册和其他单据的服务,跟踪审计服务归入此类。 | ||||||
印刷和出版物服务 | |||||||||
35 | 印刷服务 | C23090100 |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
36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C23120301 | 包括载货汽车、汽车挂车、乘用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 ||||||
37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C23120302 | 仅包括车辆加油服务。 |
注: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本部门或本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本部门或本系统统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省和市(州)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县(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各级预算单位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以及水、电、燃气、集中供热取暖费等有明确国家或地方统一收费标准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不执行分散采购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市(州)、县(市)统一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及标准。
(二)驻长春市以外的省直预算单位集中采购项目,可就近委托属地集采机构代理采购项目。驻省外的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三)涉密采购项目应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