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资函〔2023〕305号
颁布时间:2023-12-29 11:17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
你委《关于商请同意弋矶山医院等2家单位处置一批固定资产的函》(皖卫函〔2023〕4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等2家单位一批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6064486.86元)报废处置事项,你委已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同意该批资产报废处置。
1.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1993年至2010年购置的全身CT等9台(套)医疗设备(账面原值19407611.37元)。
2.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08年至2021年期间购置的445件(套)医疗设备和家具、用具等(账面原值16656875.49元)。
上述资产报废处置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委托产权交易等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其中,资产在合肥的,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资产在合肥以外地区的,由单位自行组织。
二、请你委督促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9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资产报废处置 | ||
资产占有单位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等2家单位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卫健委 |
审批部门 | 省财政厅 | 批复文件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卫健委所属单位处置资产的函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财资〔2022〕13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09〕392号)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设备等资产 所在地:合肥市等地 账面原值:36064486.86元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