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资〔2023〕1530 号
颁布时间:2023-12-28 19:28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印发的《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以及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部门、各地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行政区划)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年报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3.分析报告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保障单位履职和促进事业发展情况,以及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2024年3月20日、3月31日,各县(市、区)财政局资产年报应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二)报送内容及方式。
1.纸质材料。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向省财政厅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A3纸打印,金额单位为万元)、填报说明、分析报告、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等情况备案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电子材料。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资产年报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和所有独立核算单位单户表、汇总表电子版,其中涉密单位仅通过离线方式报送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高站位组织开展编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2024年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认识高质量编报资产年报是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增强做好资产年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产、财务等部门协同联动,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制、审核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资产年报编报任务。
(二)高标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要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要求,做好清查盘点,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要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并完善相关资产卡片信息。要围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3〕82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夯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提升资产报告质量的通知》(皖财资〔2023〕1490号)等要求查缺补漏,严格落实审计、巡视及人大审议意见,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严要求提高资产数据质量。要进一步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建立健全资产年报与部门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企业决算报告、资产月报的数据对比审核机制,确保同口径数据衔接一致,不一致的将无法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资产年报。资产年报中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数据,需经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部门认可。资产年报中被投资单位名称与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名录应保持一致。公务用车编制数等指标要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车辆编制情况保持一致。建立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与行业统计数据的对比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高资产数据质量。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资产年报审核工作,对资产年报编报情况进行通报。
(四)多维度分析提升报告质量。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财政局报送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是起草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重要基础。要高度重视分析报告撰写工作,减少一般性报账,注重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数据支撑观点。要深入总结本部门、本地区近五年来,特别是2023年主要工作举措和取得成效,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推进改革、保障单位履职、支持事业发展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讲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工作思路和解决办法。
(五)严保密确保资产数据安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将保密要求贯穿资产年报工作全过程,抓实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联系人:曹若菊,电话:0551-68150441。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