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粮[2024]285号
颁布时间:2024-05-06 15:15:04 发文单位:吉林省财政厅
近日,中央财政正式下达我省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663万元。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省财政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分配方案,如下:
我省参照中央财政分配原则,将省级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奖励我省排名靠前的生猪调出主要县。具体分配时,根据《吉林省统计年鉴》关于全省各县(市)过去3年年均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在国家已奖励的13个生猪调出大县外,接续排出大安市、永吉县、磐石市、乾安县、东丰县、蛟河市、东辽县、梅河口市、敦化市、桦甸市、洮南市等11个生猪调出主要县作为奖励对象。按照过去3年年均生猪调出量占比50%、出栏量占比25%、存栏量占比25%计算出综合数据,按照每县综合数据占比情况分配资金,据此测算分配大安市122万元,永吉县99万元,磐石市84万元,乾安县62万元,东丰县61万元,蛟河市60万元,东辽县49万元,梅河口市38万元,敦化市35万元,桦甸市27万元,洮南市26万元。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