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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北京高级经济师《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已公布,北京高级经济师考试不指定教材,申报人员应依据考试大纲查阅相关资料,学习经济理论、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高级经济师资格试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4号)的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须通过《经济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们编写了《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
考试从高级经济师的专业工作需要和综合素质要求出发,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财税、法律等内容。重点考察申报人员对国家相关经济政策的理解程度,对经济基本理论、业务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运用政策、理论、技术方法对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的能力。
考试不指定教材,申报人员应依据考试大纲查阅相关资料,学习经济理论、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编写组
二○一八年一月
第一部分 经济学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源配置方式
(三)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所有制关系和产权制度
(四)现代化经济体系
(五)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六)收入分配制度与公平效率原理
二、市场供求与均衡价格
(一)需求与需求曲线
(二)供给与供给曲线
(三)均衡价格与均衡价格模型
三、生产成本与市场结构
(一)成本与成本函数
(二)市场结构及其特征
四、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意义
(二)国民经济核算方法
(三)国民收入决定理论
五、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
(一)产出、就业与经济发展
(二)经济增长方式及其转换
(三)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战略
(四)经济波动
(五)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六、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
(一)市场运行机制与市场均衡
(二)市场失灵和市场功能缺陷
(三)政府的作用和宏观调控
(四)国民经济中的基本关系
(五)国民经济衡量、监测与预警
(六)宏观调控政策目标选择
七、财政与金融
(一)财政与财政政策
(二)货币与货币政策
(三)金融市场与金融监管
八、产业经济与产业政策
(一)产业结构与布局
(二)产业组织
(三)产业政策
九、区域经济政策
(一)区域经济布局
(二)区域经济的协调与平衡
十、国际经济关系
(一)国际经济组织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国际金融关系
十一、经济运行与协调发展
(一)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三)环境、资源与可持续发展
(四)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协调
(五)短、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协调
第二部分 管理学原理
一、管理概述
(一)管理定义与职能
(二)管理者的角色与技能
(三)管理理论主要流派
(四)管理道德与企业社会责任
(五)全球化、信息化与管理
二、决策与计划
(一)决策与决策方法
(二)计划与计划工作
(三)战略性计划与计划实施
三、组织
(一)组织设计
(二)人力资源管理
(三)组织变革与组织文化
四、领导
(一)领导概论
(二)激励
(三)沟通
五、控制
(一)控制与控制过程
(二)控制方法
六、创新
(一)管理的创新功能
(二)企业技术创新
(三)企业组织创新
七、企业战略管理
(一)战略的制定
(二)战略的实施
第三部分 财税法律
一、财会基础知识
(一)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要素
(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三)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及各项目的基本内涵
(四)利润表的结构及各项目的基本内涵
(五)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及各项目的基本内涵
(六)常用财务比率
二、增值税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缴纳
(五)税收优惠
三、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缴纳
(五)税收优惠
四、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缴纳
(五)税收优惠
五、合同法
(一)合同法制度概述
(二)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四)合同的履行
(五)合同的担保
(六)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八)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管理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六、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财务会计
(八)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九)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十)法律责任
七、证券法
(一)证券和证券法概述
(二)证券市场的主体
(三)证券发行制度
(四)证券上市
(五)证券交易
(六)上市公司收购
(七)证券监管制度
八、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与物权法
(二)所有权
(三)用益物权
(四)担保物权
(五)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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