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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省级)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4日。
青海省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省级)公示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省级)予以公示(详见下列名单)。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5日
附件: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省线合格人员名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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