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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办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牛皮 2020/04/01 17:52:32 字体:

2020年深圳高级经济师合格证管理办法如下文,不了解相关内容的考生们,千万不要错过以下内容,赶快来瞧瞧吧!看看是否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

高级经济师合格证

深圳高级经济师2020年合格证管理办法

2020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申报深圳高级经济师论文是怎么要求的?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深圳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论文著作条件执行各专业资格条件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其中:

1.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获现职称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 

2.申报人仅填报提交最能代表自身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论文著作,原则上按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论文著作条件”规定的低限篇数填报提交。若所提交论文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国期刊网()、龙源期刊网()、网站收录的,需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该篇论文在其中一个网站的网址链接。 

3.申报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论文著作等条件执行《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0〕10号)之学术成果条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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