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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级经济师注册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0日17:00;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16日至7月21日17:00(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7月13日至7月22日17:00止。
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考中心函〔2020〕14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应试承诺书》。对应试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考试主管部门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要求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三)考区设置
经济资格考试考务及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汉中辖区内应试人员的报名、考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应试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安排
1.高级
注册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20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16日至7月21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13日至7月22日17:00止。
2.初、中级
注册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10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6日至8月11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3日至8月12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报名网址: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应试人员,须网络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应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应试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合格标准公布后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考后资格审核事宜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失信人员须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应试人员不用填写。
失信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1:30,15:00-17:30):
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汉中市政府一号楼六楼621室,0916-2626179;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应试人员,高级请于9月11日前、初中级于11月20日前到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2020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考试网(http://)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 )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二)考试用具
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考前告知
特别告知应试人员如下内容或事项: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应试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2.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5.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
(四)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五)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六)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七)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八)由于此次经济师资格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九)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十)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摘录)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摘录)
第七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八条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第十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六条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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