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摘要:舟山2016年海洋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已经公布,申报对象请将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按隶属关系报市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人社发〔2016〕59号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6年度海洋经济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海洋经济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务群岛新区跨越发展,经研究,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开展 2016年度海洋经济专业人员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聘任在经济师岗位上从事海洋经济工作且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海洋经济高级经济师资格。在舟部省属企事业单位须经部省属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委托评审后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海洋经济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严格按《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
(二)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关于印发舟山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申报对象须完成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2014-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在申报评审时提供学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作为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依据之一。
(三)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1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申报对象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原则上要与所在单位一致,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对于2002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
(六)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所有申报高级经济师的申报对象,须参加面试答辩。无故不参加面试答辩的,不能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请将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按隶属关系报市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附件8)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16年6月15日前统一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联系电话:2281527、2281533.
(二)申报对象报送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上签字。对有关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清楚,并须经单位核对原件验证盖印。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可到市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3)用A3纸打印;《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4)按Excel版本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上述表格中涉及的专业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均指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所取得的(主要是近5年)
(四)各用人单位要对评审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填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四、其它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海洋经济高级经济师的资格评审工作,并作为加强本地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评审纪律。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三)规范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评审推荐费每人430元。
附件: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8、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
9、浙江省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发表论文的杂志目录
(试行)
上述所列附件,均可登陆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下载,网址: .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