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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云南2018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为5月21日—6月1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评审时间为2018年8月。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8年经济、电子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人社局、工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47号)精神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评审计划及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专〔2008〕6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昆明市申报人员请报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委会)
(二)申报时间
2018年5月21日—6月1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因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数较多,请分地州进行申报,如有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请提前一周电话预约。具体申报时间如下:
1、5月21日—5月28日:昭通市、曲靖市、保山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
2、5月29日—6月6日:玉溪市、红河州、迪庆州、
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大理州
3、6月7日—6月15日:省属单位
(三)评审时间
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间为2018年8月。
二、电子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4〕25号)规定,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电子计算机硬件、通信装备与系统、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等专业的人员,符合国家和我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8年6月21日—7月6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其中,中职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6月26日(只受理未成立相应评委会的地区或单位的材料);高职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7月6日。
(三)评审时间
电子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18年9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年已启用新版表格,可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单位审核盖章,中、高职均提交35份纸质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请提供最高学历及初始学历,电子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应具备理工类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4.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著作,按顺序装订成册。
5.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6.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履现职期间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说明。
4.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将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材料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同时提交《2018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及电子版(请下载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4.1填报,导出dbf格式上报文件,以“单位+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6.《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2018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7.申报材料清退有关事项
(1)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届时请到省工信委1509室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8.职称证书领取有关事项
(1)高职职称证书:由省人社厅发放,通过人员请与主管部门或州市人社局联系领证事宜;
(2)中级职称证书:请于清退材料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小一寸照片到省工信委1509室办理。
9.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组织人事栏下载,网址:
10.受理材料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13楼1312室。
联系人:党昱 游中州
电话:0871-63512517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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