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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云南2019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7月12日(工作日受理申报)。因申报人数较多,请各州(市)申报人员分时段进行申报,如有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请提前一周电话预约。正高级经济师申报暂定于2019年7月15日-7月19日。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间为2019年8月。
各市申报时间如下:
(1)6月24日—6月28日:昭通市、曲靖市、保山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
(2)7月1日— 7月5日:玉溪市、红河州、迪庆州、
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大理州
(3)7月8日—7月12日:省属单位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精神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评审计划及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工作
工程系列高职的申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的时间要求,由申报单位按规定程序、流程向承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送材料。
中、初级职称按申报人员隶属关系和各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向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送材料。
二、 轻纺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轻纺工程相关工作,并符合我省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4日—7月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其中,中职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6月28日(只受理未成立相应评委会的地区或单位的材料);高职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5日。
(三) 评审时间
轻纺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19年7月。
三、 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1、 高级经济师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专〔2008〕6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昆明市申报人员请报昆明市高级经济师评委会)。在今年的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要求,按新的要求执行。
2、 正高级经济师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我省正高级经济师今年首次评审,待我省相关评审条件印发后,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申报人员,按如下申报范围试行申报: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原则,申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州(市)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由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省属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企业申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在职符合条件人员总数的10%以内,由单位负责核实推荐,并提供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资格名称、取得资格时间、批准文号),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核实盖章。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由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盖章,申报比例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时间
1、 高级经济师
2019年6月24日— 7月12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因申报人数较多,请各州(市)申报人员分时段进行申报,如有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请提前一周电话预约。具体申报时间如下:
(1)6月24日—6月28日:昭通市、曲靖市、保山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
(2)7月1日— 7月5日:玉溪市、红河州、迪庆州、
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大理州
(3)7月8日—7月12日:省属单位
2、 正高级经济师
暂定于2019年7月15日—7月19日
(三) 评审时间
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19年8月。
四、 电子信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电子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4〕25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4日—7月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其中,中职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6月28日(只受理未成立相应评委会的地区或单位的材料);高职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5日。
(三)评审时间
电子信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19年9月。
五、 机械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4〕6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4日—7月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其中,中职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6月28日(只受理未成立相应评委会的地区或单位的材料);高职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5日。
(三)评审时间
机械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间为2019年11月。
六、 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9年已启用新版表格,可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
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单位审核盖章,中、高职均需提交一式45份纸质版。
3. 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4. 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著作,按顺序装订成册。
5. 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6.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有关规定办理,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的相关材料、申报人履职期间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
(二)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47号)要求,规范申报行为和推荐审核程序:
1.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 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4. 材料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同时提交《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及电子版(dbf格式,请下载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5.0填报,以“单位+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正高级经济师材料,州(市)申报人员由州(市)工信局统一报送,省属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5. 《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2019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6. 2019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7. 申报材料清退有关事项
(1)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届时请到省工信厅1509室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8. 职称证书领取有关事项
(1)高级职称证书:由省人社厅发放,请与主管部门或州市人社局联系领证事宜;
(2)中级职称证书:请于清退材料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小一寸照片到省工信厅1509室办理,办理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
9. 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组织人事栏下载。
10. 受理材料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楼2楼。
联系人:党昱 游中州
电 话:0871-6333135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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