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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位高级经济师考生请及时关注。
东人社函〔2023〕20号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2030)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点战略、推进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领域、分专业、分类别加快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二、学习要求
(一)培训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培训内容
1.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经济、人力资源和乡村振兴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2.专业科目。2023年专业科目由各县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结合我市行业、部门(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工学需求,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组织实施。
(三)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各县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25号),将有关学习内容纳入公需科目认定范围,每年最多登记30学时。
三、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为方便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023年公需科目培训可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或直接登录“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平台”进行学习()。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实行专题打包计时的方式,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专题模块免费报名进行在线学习、在线测试。完成相应专题全部课程学习和测试(测试不限制次数,准确率须达到80%以上),将自动计入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需科目培训学时(同一专题不可重复记录学时,个人无需单独进行学时申请)。
各县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自愿参加市公需科目培训或自行组织实施。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各县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本着“个人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进行相应学习。东营市技师学院、利津县职业能力开发中心、东营市继续教育协会等3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制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报管理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我市2023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2月31日。专业科目学习根据培训和学习时间按年度计划自行安排(具体以当年度系列评审通知为准)。
(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审核工作,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学时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以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行严格审核。
各单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单位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学时进行审验,审验内容为:继续教育学时是否如实填写、是否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时是否按规定的办法计算等。
(三)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核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相关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进行逐级审核。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审核工作,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市直单位学时(学分)审核,审核合格后自行打印《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书》。
(四)诚信制度建设要求。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应对每年继续教育学习做到诚实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驳回其当年所有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并按相关规定追责处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排,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尽知、应学尽学。要加强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结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或违规审核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市及各县区(开发区)继续教育工作机构联系电话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市及各县区(开发区)继续教育工作机构联系电话
东营市人社局 8381072
东营区人社局 8208736
河口区人社局 3885671
垦利区人社局 2521353
广饶县人社局 6926970
利津县人社局 5622992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8325335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8019663
省黄三角农高区 8908102
公需科目学习平台技术支持 607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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