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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2021年10月14日-22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10月11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了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区内合格标准通知,各科目区内合格标准为50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区内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2.已取得的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的扫描件1份。
3.根据报名条件中“从事经济相关工作年限”规定要求,须提供从事经济相关工作年限经历凭证1份(如:社保APP、个人社保账户、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凭证、参保明细证明、缴费凭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2021年10月14日-22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提交: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45920、6327335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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