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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成都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8月17日-9月7日

来源: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小牛皮 2020/08/12 10:24:08 字体:

摘要:申报人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10:00-9月7日下午17:00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提交申报评审材料。

关于做好2020年度成都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度我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员身份性质原则上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从事经济相关专业(包括工商、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旅游文化、金融、财税、运输、建筑经济、商贸、知识产权等专业,不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申报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或将市人才工作站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可选其中之一,不得多方报送)。

特殊情况下社保不一致的,申报时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交3个月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此种情况申报名单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

(三)本人档案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四)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5年单位考核合格,在经济系列相近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经济系列相近专业,是指审计、统计、会计专业,下同)。

(二)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开展。能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三)申报人员均须按规定先取得经济师职称方可申报。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取得经济师资格,可直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1992年以前通过评审取得经济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经济师时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以上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农村基层(我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城关镇除外的农村乡镇和涉农街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职称:

1.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及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其他学术道德不端行为者,5年不得申报;

2.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者。

(六)破格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要求的,按照《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申报。

2.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

(2)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

(3)主持管理企业(或大型项目)主要经济业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年均缴税在500万元以上的盈利企业(项目)。

(4)主持2项以上省级项目(课题),并经第三方评价,其成果国内领先;或经第三方评价,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0万元以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需经主管部门认定)。

(5)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经济研究、经济技术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著或译著;或编写过大、中专教材,并为主编、副主编。

破格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需两名同行副高级以上专家在报告上签字推荐)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后于2020年8月24日前报市人社局。经报省人社厅核准后,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

三、能力、业绩要求

根据《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高级经济师通过职称评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任现职以来,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点经济情况与问题的调研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方案,对加强和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2.负责推广、应用高新技术(管理技术)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主持制定的经济政策、法规或审批的重点经济发展规划和项目,对本地区、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4.直接主持、承担或指导过经济领域内一项以上大型项目的经济活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5.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6.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

7.从事经济专业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二)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经济师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者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均已正式出版。

2.获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1篇。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报人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10:00-9月7日下午17:00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网上提交学历证书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清晰彩色照片(证书全部内页),提交的证书为复印件或模糊照片的无效。按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经网上提交后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内附本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表中各栏目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须写上“无”。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由申报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信息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申报内容须具体、真实、有效,须有佐证材料。

2020年,超过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的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后果自负。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二)推荐。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

(三)审核。各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内进行标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下午17:00(缴费基本流程见附件)。

(四)评审。各主管部门(单位)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汇总提交到四川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通过后请按照申报名册顺序报送申报材料。四川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不含委托评审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经报省人社厅复核、批准后发证。

五、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交到主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下载的表格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各一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后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三)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报人取得的经济系列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一份(非成都市发放的证书,还需提供本人取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各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提出推荐意见的两名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一份。

(五)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2002届毕业的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六)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按本通知第三条能力、业绩要求提供。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建议方案、项目报告,主持、承担、指导、参与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务必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七)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请提供本人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且与所申报评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八)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在内的各类证书,供评委会综合参考。

六、答辩要求

(一)2020年,申报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前需查验中级职称证书原件(预计11月底左右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及时关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通知)。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答辩前需查验防疫健康码,届时请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答辩人(防疫健康码非绿码),需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参加答辩当天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委托评审

(一)央企、中央在川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商市人社局同意后,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统一报送四川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二)在蓉高校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如需委托四川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代为评审的,须先商市人社局同意,单位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委托单位审查同意,按程序统一报送。

委托四川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成都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八、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320元。

九、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审核(专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通过弄虚作假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监督投诉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电话:61888119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32426办公室

附件: 成都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及缴费基本流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人社职称〔2020〕64号)

2020年7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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