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根据濮阳职称网发布的“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濮阳2020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如下:
濮阳2020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从2020年度起,濮阳市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申报流程:
1.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 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濮非公企业,直接通过市职改办创建的“无主管单位”申请单位账号;市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市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 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 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 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委托评审人员可不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实行线下申报,不发放我市职称证书。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1.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 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 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 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2.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
3.各评委会承办机构要认真组织材料接收与审核工作,特 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评委会不得收取未经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
4.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 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5.除自主评审单位外,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 年限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 委托评审以及业务考试免试等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应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终审。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由市职改部门终审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6.符合并通过《濮阳市行业领军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濮职改办〔2019〕24 号)要求的行业领军人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 号)要求省厅并批准的人员,市职改办设专项评聘计划申报。
7.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关于无纸化评审问题
1.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应实行无纸化评审,确需报送纸质材料的,由评委会承办部门自行要求。
2.我市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部实行无纸化评审。以网上申报为主、纸质材料为辅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需向评委会报送纸质业绩材料(申报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以备查验。
3.所有参评人员通过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按要求报送相应评委会。
4.单位通过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员状态查询”右侧打印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系列、申报级别分别打印)并加盖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在相关评委会审核时间前报送至市职改办,以便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核。
(四)关于职称评审备案问题
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 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 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 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 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 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职称评审 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 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 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 果统计、评委会对一些具体情况的讨论意见、发现的问题以及其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 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编辑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