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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申报陕西省2020年高级经济师职称的小伙伴们注意啦!陕西2020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申报高级经济师有哪些注意事项?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的考生们快来看看吧~
陕西2020高级经济师评审注意事项:
小编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
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高级经济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职称资格确认无须通过系统报名,实行线下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经济岗位,须在经济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评审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线上评审。
(三)年限及论文要求。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完成时间截止到2020 年12月31日。
(四)评审政策倾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精神,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精神,对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予以政策倾斜。
(五)直接申报认定。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中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认定高级经济师。
(六)证书办理。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有关要求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市(区)人社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属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在评审工作安排前须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qianzhang@yinhai.com)的形式申请登录账户,邮件中须注明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其余各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陆账号(之前已申请过登录账户的单位此次不必重复申请)。
3.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4.按照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评审每人收费4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答辩,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5.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6.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各市(区)人社部门、各省级部门、省人才交流中心、各省属企业及中央驻陕单位上传时间截止2021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7.2020年我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对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作要求,自2021年起,根据我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考评结合的相关要求。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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