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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西人社厅发布“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0日止。
以下是通知原文: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1〕7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精神,现就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企业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业务素质。
(二)在创新经济活动方式、构建新业态、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符合要求的企业中连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3年以上,或担任分管经济业务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高管职务5年以上。所在企业近三年均为盈利企业,在同行中排名靠前,有一定的知名度,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8、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含10亿)以上;
2.2018、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以上的企业,每年利税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以上须提供税务发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所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
(四)2018年以来申报人所在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申报人无重大经济违约、纳税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实行总量控制,结合各设区市经济总量和上市企业数量、省属企业发展情况等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推荐单位按照名额进行择优推荐,要向民营企业倾斜,向“2+6+N”产业企业和各产业链企业倾斜,向在脱贫攻坚、抗疫一线等领域作出贡献的企业家倾斜。同一企业(集团)最多只能推荐1人。
三、申报评定程序
申报评定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实行网上申报、推荐、评审、发证。单位账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其中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申报人员账号由单位负责创建。
(一)个人申报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0日止。申报人员在系统中按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企业审核
所在企业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好公示工作,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三)逐级推荐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各设区市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不得超限额推荐。省职称办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四)组织评审
省职称办组建江西省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采取审阅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答辩分为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个人陈述5分钟,用PPT介绍个人经历、贡献和企业业绩等情况。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开展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是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支持新经济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支持和鼓励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缴费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熙彬,电话:0791-86386293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申报材料及系统填报要求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申报材料及系统填报要求
1.在系统“填写基础信息”-“申报方式”栏选择“评审(破格)”。
2.在系统“填写基础信息”-“申报系列”栏选择“经济(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3.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经济事务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高管职务和任职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单位任命文件)。上传到“学历资历”-“其他证明材料”栏,“证明类别”选择“其他”,“名称”填“任职证明”。
4.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在系统“学历资历”-“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栏中选择社保参保地,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最近连续半年以上参保,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如集团派驻异地任职的,须提供其社保所在地的参保缴费证明)。
5.工商营业执照。上传到“学历资历”-“其他证明材料”栏,“证明类别”选择“其他”,“名称”填写“工商营业执照”。
6.个人工作总结(700-800字)。在系统“工作小结”栏填写,主要总结申报人员在企业管理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7.企业发展情况材料(2000字左右)。介绍企业在所在行业排名、省内或者区域贡献度、自身历史对比(当前与过去比较)、社会责任报告等四部分内容。社会责任报告主要描述企业除了经济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比如税收贡献、生态保护、慈善等推动社会发展的贡献方式。企业发展情况材料,需经企业盖章后,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栏,“业绩类型”选择“其他”,“业绩名称”填写“企业发展情况”。
8.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报告。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栏,“业绩类型”选择“其他”,“业绩名称”填写“企业审计报告”。
9.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及申报人无重大经济违约、纳税失信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由推荐单位提供。上传到“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栏,“业绩类型”选择“其他”,“业绩名称”填写“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10.荣誉、奖项等其他相关材料。在系统相应模块中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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