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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程序是什么?
根据日照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1年职称评审程序如下:
(一)申报路径
各区县申报中、高级资格的,须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按申报专业报送各区县或市直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市属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申报专业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后,提交相应评委会进行评审。需上报省高评委会办事机构的高级资格申报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报送。
(二)材料审核
1、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论文著作、表彰奖励等材料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提报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
2、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3、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制定评审工作方案
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分析、汇总工作,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于召开评审会议5日前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申报材料受理情况(包括评委会职称材料审核登记表)、综合考试方案及考试成绩的使用意见、评审工作安排、评审工作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的措施等。未上报评审工作方案及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展评审工作。
(四)业务测评
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进行业务测评。业务测评可采取测试、答辩等形式进行,命题和考务工作由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测试成绩提交评委会,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评委会评审
各评委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办法,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可采用业务测试、面试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审评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评委会单独评审。
(六)异议期公示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评审结果在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的信息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对评审结果审核、备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经呈报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反馈到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具体核实,单位主管部门及呈报部门要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后,及时上报评委会办事机构。凡不符合评审基本条件和评审程序的,一律取消资格。
(七)核准公布
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在异议期结束的1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相关的核准备案材料(包括通过名单、未通过名单、专家名单、评审会议纪要等)。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行文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视评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抽查。
(八)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22号)和我市职称证书管理规定,我市核准公布的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书。
(九)各评委会按省相关政策要求收取评审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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