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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吗?具体要求有哪些?正保会计网校的小编特整理了下文,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枣庄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
枣庄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吗?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提供近5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枣庄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
各区(市)、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建的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机构,应于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农业技术副高(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经济副高、以及统计专业基层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30日-9月10日;数据修改时间为9月11日-9月16日,9月16日下午5时将锁定数据,逾期不再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27日-10月22日;数据修改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11月5日下午5时将锁定数据,逾期不再受理。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分别按照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要求上报。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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