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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间是几号?
根据天津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天津市2021年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一)发布申报要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研究制定本系列(或专业)2021年职称评审方案,内容包括评审层级、评审标准、评审方式、岗位要求、申报材料等,报经市人社局同意,于9月30日(星期四)前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申报推荐。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人依据相应职称评审方案,填写《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3),准备对应佐证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19日(星期五)前审核确定推荐申报人员。
(三)开展线上申报。为落实全国职称评审系统并轨要求,实现职称申报评审全程无纸化办理,本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将升级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在职称评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在线填报本人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线确认并提交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于11月30日(星期二)前完成确认并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组织专家评审。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开展材料受理、评审会议组织等工作,全部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其中,应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受理,全部材料受理完成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专家评审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召开7日前应完成评审专家在线抽取工作。本年度申报周期内新增设的职称专业以及新获准开展自主评审的用人单位,评审工作完成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3月31日前。2021年12月31日以后完成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通过时间按2021年12月31日计算。
(五)公布评审结果。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于公示完成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并抄送专业主管部门。
(六)获取职称证书。评审结果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职称证书制作。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系统中获取电子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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