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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什么时候申报?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自贡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为11月7日-12月9日。
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7日-12月9日。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需见刊)。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2月16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经济和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市(州)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省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省级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到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出具委托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
(五)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委托评审的,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递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具的委托函1份。
评审程序
(一)初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对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破格评议。破格参评人员,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初审通过进入破格评审会,破格评审通过才能进入答辩评审流程。
(四)答辩(具体答辩的条件请查看相应的申报条件)。答辩时间及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专业组评议。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六)评审会议。由高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高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委托评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委托单位。自主评审需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结果函告委托单位。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通过的通知后,到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如需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向经济和信息化厅高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高校委托评审函模板可在网站“政策法规”一栏下载。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论著)、考试成绩、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网上申报信息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状态须为“主管部门同意”。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单位印章。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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