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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2022年金融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知>可知,青海2022年金融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1.账号创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档案托管人员)、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用人单位)申报职称,其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按照《青海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附件1)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次创建。
2.个人申报。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经济研究、金融经济管理决策和金融经济管理事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不得通过挂靠单位申报职称,通过挂靠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或已有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单位要为申报人建立申报账号,指定专人指导申报人使用浏览器登录青海省“互联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管理端,对照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报信息。
申报人员要按要求如实扫描上传清晰电子版证明材料,上报的业绩材料要明确标明符合评审条件第几条第几款。申报人员上传个人电子版佐证材料应清晰、准确、有效。因申报人员上传的个人材料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涉密资料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流程,严格把关完成申报人信息的审核、推荐(推荐报告扫描件上传系统),并按要求逐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扫描件上传系统),确保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公开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同意推荐的人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逐级审核。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及时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不按规定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或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申报材料,应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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