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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2022年金融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知>可知,2022青海金融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著作说明如下:
1.申报人员发表的著作和论文内容须与经济、金融专业相同或相近。著作和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同一论文被多家刊物采用的只计算一次。专著或合著,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论文以独著、第一作者为准。合著以主编、副主编、编写者(执笔人)为准。期刊必须有CN和ISSN刊号。
2.各用人单位在期刊审验时,应分别登录《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国内期刊须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及期刊社查询系统》,对申报人提交核心期刊及论文进行检索,并在打印的检索页审核盖章,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1本期刊内发表2篇以上论文的,要加强核实核查,可通过中国知网、万方全文数据库、维普期刊全文数据等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可不按业绩对待;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申报人员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包括合作者书面认可材料)及申报者所著章节。
3.同一著作、论文、项目等获奖,同一先进称号,不得重复计算。同一成果获得多次奖励,仅按最高级别奖励计算1次;同年度同一先进称号按最高级别认定。未明确个人位次、作用的集体成果奖,不能作为个人获奖使用。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前言或后记中未说明本人撰写章节、内容或字数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各类鉴定验收、批复均以文件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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