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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2023年贵州将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方式,各位高级经济师的考生快来关注,具体如下:
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方式
(一)鼓励引导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对待论文要求。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突出对工作业绩的评价,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对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引导其聚焦原创成果,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正规科技期刊上,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
(二)利用政务数据核验减少申报人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实行网络申报评审。通过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课题、专利等数据,逐步搭建职称评审业绩档案库。利用政务数据内部核验完成对申报人学历、社保、职业资格的查验,减少申报人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各评委会组建单位非必要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三)优化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政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经认证的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项目)负责人或贡献、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探索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职称申报举荐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填写举荐报告(附件2)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和1名同行业专家(副高级以上)署名推荐,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适用工程系列社会化评审条件,评审类型选择“专精特新专项”)。国家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2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1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违规或不实举荐的,取消其举荐资格。
(四)推进职称证书跨地区核验工作。加快历史职称证书采集进度,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基础数据,提升我省历史证书数据上传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的数量和质量,推进职称证书跨地区核验工作。2023年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通报各地各单位历史证书数据采集工作进展情况。
(五)优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在系统中建立完善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板块,接入“贵州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平台”获取公需科目学习结果,逐步向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开放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核功能,及时把行业、部门开展的继续教育专业学时接入系统。
(六)推广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量化赋分评审方式。鼓励各评委会借鉴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量化赋分评审方式,结合本系列(专业)特点,根据评审程序采取分段赋分、分板块赋分、合理确定专家评议分值(权重)等方式,建立更加科学、精准、规范的职称评审机制。采取量化赋分方式开展职称评审的,评审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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