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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上海市2023年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前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完成对申报人的考核,提出人选名单,并完成内部公示,提交本系统评议。
(二)2023年5月31日前
市属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完成系统评议推荐等工作。其中,区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民 营、外资等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应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
(三)2023年6月1日—6月17日
通过系统推荐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届时请登陆“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注意: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未按时申报或未完成提交的,将无法参加本次评审。
(四)2023年7月17日—21日
7月16日前高评委办公室审核材料,并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号(注意查收职称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短信)。对高评委办公室发现申报材料提交不全的,将一次性网上通知补正。7月2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修改补充并提交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
(五)2023年7月19日—31日
申报人所在区、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号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学科组(附件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若有平台短信通知,则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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