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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工信人事字〔2020〕376号)可知,江西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研究成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经济专业著作中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解决本地、本行业、本单位重大经济问题中,独立撰写有较高水平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立项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其中1篇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4.获得省部级科技类或经济类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均排名前3);
5.在县以下(不含本级)单位工作的,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经济专业著作中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附则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二)省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 可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站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查询。(五)论文是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专刊、增刊、内刊、特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不在此列).
(三)本条件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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