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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3上海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评审工作通知>可知,上海2023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受聘知识产权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5年内学术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或战略布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章程或操作规程、专利信息分析报告、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导航)分析报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分析报告、产业或关键技术专利态势分析报告等2篇以上,被单位采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由2名在职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每位专家每年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由本人承担的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局级以上项目(课题)总结(验收)报告2篇以上,在报告中必须阐明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和贡献,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2名在职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每位专家每年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
3.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知识产权专业学术著作、教材手册,共同作者数量不多于3人,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四万字;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知识产权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须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有书刊号)公开发表。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申报人需提交学术成果(独立著作除外)重合度检测报告。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除独立著作(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其他成果提交需上传刊物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重合度检测报告(PDF格式),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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