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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发布“关于2023年度经济系列、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正式报名的通知”,各位高级经济师考生请于7月7日前提交审核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支撑材料(业绩模块)扫描件(电子版)到人事处。
关于2023年度经济系列、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正式报名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23〕6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符合评审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详见各系列部署文。
二、申报评审相关条件
详见各系列评审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
菜单一:满足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
菜单二: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中两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论文、著作条件的,在达到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再同时满足其他业绩成果条件1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条件。同一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部署文要求申报人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进行专业科目学时登记。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3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2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请有需要填报该培训学时的教职工于7月10日前填报并提交至学校。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三、申报、送审方式
(一)个人申报
1.请申报者实名加入“2023年职称非自主评审专用群”:416888405。
2.于7月7日前提交审核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支撑材料(业绩模块)扫描件(电子版)到人事处。(之前已提交者,就不必重复提交)
3.根据本年度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修改对照表,并于7月12日前将对照表电子版发到人事处邮箱。(工程系列如选择菜单二,请备注”菜单二”)
4.如破格申报的老师,请于7月6日上午上班前提交《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到人事处。
5.根据通知要求,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步骤见通知附件。于7月12日提交到学校职改办进行初审。
(二)学校审议推荐
因学校审议推荐截止时间正值暑假,学校审议推荐时间待定,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申报正高、副高级别需要现场答辩),请密切关注群消息。
(三)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学校审议通过后,于8月21日前报送上级部门,申报人缴纳评审费。
四、其他
根据人社厅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职改办。
联系人:黄萍, 联系电话:2253023。
职改办
2023年7月4日
附件:1. 2023年工程系列部署文
2. 2023年经济系列部署文
3. 个人学时登记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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