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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职称评审工作有新规,各位高经考生快来关注!
2023年度山西职称评审工作有新规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对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全省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继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将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科学评价人才。
今年的职称评审将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专业特点,凡体现个人业绩、专业水平的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自然科学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研究属性突出的职称系列,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在工程系列增加食品药品检查专业和机场工程及运行专业;在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增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将群众文化系列设置的科学传播专业调整到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减少专业、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或专业考试合格、或满足规定工作年限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限定在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规定和要求由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在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中明确。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流动到事业单位的,将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职务合并计算,任科级累计满5年或副处、科级合并计算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任副处级累计满5年或副处、正处合并计算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任职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流动到企业的,与企业同类人员进行比照,累计达到相应层级规定任职年限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点击查看:山西省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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